国际保险市场的特征

国际保险市场的特征

国际保险市场的特征是由国际保险市场的交易对象的特殊性所决定的。国际保险市场的交易对象是一种特殊形态的商品——保险经济保障。因此,国际保险市场表现出其独有特征。

(一)国际保险市场是多元化市场

所谓多元化,是指多种独立而不相依存的实体现象。多元化现象主要表现为市场多元化、主体多元化和产品多元化,即各个国家的保险市场独立存在、自主管理,不允许市场外部势力的干涉。地区性的保险市场,各自按既定的规程运作,某一保险产品的市场,经过多年的业务习惯,已自成规律。各国的保险市场,不管其市场类型如何,各公司独立存在、独立经营。各市场的保险产品虽具有趋同性,但总是按照发源国的法律秩序存在于市场,依照国际习惯解决争端。国际保险市场处处都显示出多元化市场的特征。

(二)国际保险市场是直接的风险市场

这里的直接风险市场是就交易对象与风险的关系而言的。尽管任何市场都存在风险,交易双方都可能因市场风险的存在而遭受经济上的损失,但是一般的商品市场所交易的对象,其本身并不与风险联系,而保险企业的经营对象就是风险,保险市场所交易的对象是保险经济保障,即对投保人转嫁于保险人的各类风险提供保险经济保障,所以本身就直接与风险相关联。保险商品的交易过程,本质上就是保险人聚集与分散风险的过程。风险的客观存在和发展是保险市场形成和发展的基础和前提。

(三)国际保险市场是依附性市场

国际保险市场的依附性,是指国际保险市场的存在、运营、发展和壮大对于经济、贸易、金融的发展状况、货币和资本市场发达程度的依赖以及对各国法制和国际法律秩序的依赖。可以说,没有上述各个方面首先发展到一定水平作为前提,国际保险市场就不可能存在和发展。其依附性还表现在各国保险市场对国际保险市场,特别是再保险市场的相互依赖。当然,由于国际保险市场的存在和发展,反过来又促进了经济、贸易、金融的发展以及法律秩序的健全。国际保险市场与它们之间是相互促进、共同发展的关系。没有国际保险市场的大环境,各国市场较难很快地发展起来。反之亦然。

(四)国际保险市场是不平衡性市场

国际保险市场的不平衡性主要表现是:在世界范围内、地区范围内及市场范围内的不同国家之间,某一国家内不同地区之间、不同保险公司之间、不同保险产品之间、甚至不同市场的相同保险产品之间,存在着不平衡,包括保险供需状况不平衡、保险产品价格不平衡、经营管理水平不平衡以及保险业发展速度不平衡等。

据瑞士再保险公司《Sigma》杂志2000年第9期统计资料显示,1999年全世界保费收人为23240.25亿美元,其中寿险保费收人为14123。57亿美元,占全部保费收入的肋.8%,比上年增长6.9%;非寿险保费收人为9116.68亿美元,占全部保费收人的39.2%,比上年增长1.2%;1999年全世界保费收入比1998年增长4.5%。

但是世界各地区的保险增长速度悬殊较大。欧洲创造了全球保险最快的增长速度,达到了10.7%;非洲次之,达到了5.4%;美洲加勒比海地区再次之,为5.2%;北美达到了5.1%,均超过平均水平;而亚洲则整体上呈现负增长,其中日本为-4.9%,南亚和东亚2.6%,中东和中亚为4.4%,均低于平均水平。从整体上看,发达国家保险发展速度放缓,主要原因是这些国家的经济发展滞缓,保险市场趋于饱和,承保能力过剩,放宽限制,价格竞争加剧,保费增长受阻。发展中国家由于经济增长速度加快,保险业正处于发展的上升阶段,保险市场发展潜力很大。另外发展中国家的保险业与发达国家相比仍存在很大的差距。在世界保费收人中发达国家占据了绝大多数的市场份额。从保险密度来看,瑞士居世界第一位,人均保费支出4642.7美元;日本居第二位,为3908.9美元;英国居第三位,为3244.3美元。大多数发达国家的人均保费支出在1000美元以上,而发展中国家的平均水平在100美元以下,中国位于第73位,人均保费支出只有13.3美元。从保险深度来看,南非名列榜首,保险费占国内生产总值的16.54%;英国次之,为13.35%;瑞土居第三,为12.84%。大多数发达国家的保险深度在5%以上,而发展中国家平均水平在1%-2%之间,中国排名第58位,为1.63%。

分类标签: 保险 市场 国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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