股票质押式回购交易需提交材料 个人客户 1、个人身份证明、国籍证明; 2、居住证明,主要指带有客户姓名、居住地址等信息水煤电缴费单据; 3、融入方个人的履历; 4、婚姻状况证明; 5、资产或收入证明; 6、所持股票的权利证明; 7、配偶出具的同意融资及质押的证明; 8、中国人民银行、其他资信机构出具的信用评估报告; 9、融资申请书; 10、融入方个人当前的债务状况、在本笔融资期限内到期的债务情况以及还款来源说明; 11、其他经评估需要提交的必要文件。 机构客户 1、有效期内的法人营业执照或民政部门和其他主管部门颁发的注册登记书原件及复印件; 2、有效国税和地税税务登记证原件及复印件; 3、办公地址证明,主要指带有客户姓名、办公地址等信息水煤电缴费单据或租赁合同等; 4、控股股东或实际控制人证明书、公司章程; 5、法定代表人证明书及身份证明文件复印件、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 6、经办人身份证及复印件; 7、所有股东、股东大会或董事会同意申请股票质押式回购交易业务的相关文件或决议; 8、所持股票的权利证明; 9、近三个年度财务报告和审计报告及申请前一个月度财务报告; 10、中国人民银行、其他资信机构出具的信用评估(级)报告,贷款卡及查询记录; 11、融资申请书; 12、融入方当前的债务状况、在本笔融资期限内到期的债务情况以及还款来源说明; 13、其他经评估需要提交的必要文件。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