感觉记忆

持续时间仅约1秒钟的记忆。又称瞬时记忆。一切输入记忆系统的信息,首先必须通过感觉器官的活动产生感觉知觉。当引起感觉知觉的刺激物不再继续呈现时,其作用仍能继续保持一个极短的时间。这种短暂的保持就是感觉记忆。由于它就像登记一样把输入的信息记录下来,故又称感觉登记。

进入感觉记忆的信息以感觉痕迹的形式被登记下来,其特点是:

(1)信息完全依据它所具有的物理特性编码,具有鲜明的形象性。

(2)作用时间短。视感觉记忆约为0.25~1秒;听感觉记忆虽可超过1秒,但也不长于4秒。

(3)一般认为感觉记忆的容量为9~20个字母或物体,有时更多些。

(4)感觉记忆痕迹很容易衰退,只有受到特别注意的材料,才转入短时记忆,否则就会很快消失。

美国心理学家G.斯珀林1960年首先提供了感觉记忆存在的证据。他在做记忆实验时发现,许多被试虽只能报告出4、5个字母,却声称他们所看到的比所能报告的要多。为了查明被试究竟是没有看清这些字母还是看到后又忘了,他创造了部分报告法。它与传统的研究方法不同。过去的记忆实验,总是要求被试将他记住的东西全部报告出来,以此计算回忆的成绩,可称为全部报告法。斯珀林则让被试只报告所记住的一部分东西。他用速示器向被试呈现一张有12个字母的卡片(见图)。

图

字母分上、中、下 3行,每行4个,呈现时间50毫秒。呈现毕,立即将高、中、低3种声音按随机顺序给被试其中的一种。要求被试听到高音信号,就立刻报告上面一行字母;听到中音或低音,就报告中间或下边一行字母。结果表明:若声音恰在刺激卡片刚刚消失时呈现,被试能报告出所指定的任何一行字母的76%。既然任何一行字母被试都能报告出来,就可以推算出他瞬间保持的应为12×76%=9.12个字母。这与前人关于瞬间只能辨认4、5个物体的结论有很大差异。斯珀林据此提出,人的记忆系统中还存在一个独立的感觉记忆阶段。

有些实验证明,若把回忆与视觉刺激终止之间的间隔延长,回忆成绩就明显下降。声音信号延迟0.15秒呈现,回忆成绩就降为立即回忆的60%;延迟0.3秒,则降为55%;延迟1秒,就降到4或5个字母了。斯珀林认为,所谓记忆或知觉范围是4、5个项目的传统说法,反映的并非信息存储系统最初阶段的容量,而是在映象消退之前转入下一个记忆阶段能够提取出来的信息数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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