征订包销

中国图书发行中的一种批发形式,是出版社和书店( 主要是和中国最大的发行企业新华书店之间常用的一种产销联系办法。即由书店确定订货数,实行包销,不得退货。其具体做法是:在图书出版前,新华书店发行所或省发货店编印新书征订目录向各地或所属销货店征求订数,俟各地订数上报汇集后,再酌加储备数,作为发行所的订货数, 向出版社提出需要量。 出版社在图书出版后将所需数量的书籍送到指定仓库。待书送齐后,发行所在 5天之内按议定的进货折扣,将书款付给出版社。 发行所随即向各地订货书店发书, 同时划回货款。如果因图书滞销、积压而造成的经济损失,概由订货店承担。实行征订包销的书,出版社可以通过自己的门市和邮购部门销售,但不得自行批发、系统征订或委托第3 方发行。

征订包销从50年代初期起便在全国新华书店范围内实行,30多年来基本上没有什么改变。优点是,发行环节较少,发行费用较省, 货款结算简便, 适合于教材、课本、年画以及普遍需要的学习材料的进发业务。弊端是,书店只凭一、二百字的新书内容简介,确定订货数盲目性较大;出版社因不承担存?a href='http://www.b15k.com/baike/222/323577.html' target='_blank' style='color:#136ec2'>榈木迷鹑危簿筒恢厥油际榈男乒愎ぷ鳌?0年代,中国的出版发行工作出现多种购销形式,征订包销的办法开始被其他形式所取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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