图书征订目录

图书总发行机构向零售书店和读者征求图书订货数字用的一种书目。按照出版社提供的出书计划和有关资料,分期分批地编印、介绍将要出版图书的内容,传递出版发行信息。由国营新华书店编印的这类书目有:

(1)《社科新书目》。新华书店总店北京发行所和科技发行所编印,半月一期;

(2)《科技新书目》。新华书店总店北京发行所和科技发行所与上海发行所联合编印,半月一期;

(3)《标准新书目》 (专门征订各种标准、规程、规范等方面的图书资料 )。新华书店总店北京发行所和科技发行所编印,半月一期; ④ 《北京图书信息报》、《上海新书目》、《天津新书目》、《四川新书目》、《辽宁新书目》等。由各地方的新华书店发行所或省级新华书店编印;

(5)《大中专教学用书汇编》亦称 (《教材预订目录》)。由新华书店总店科技发行所编印,每年春、秋两个学期各编印一次;

(6)《农村新书目》,由新华书店总店北京发行所编印,每年一期。这些征订书目的内容主要有 :书名 、出版者 、 编著译者 、 内容提要、类别、字数、开本、装帧、统一书号、估计定价、读者对象、发行范围、计划出版时间、各地书店订货上报日期等项目。如果征订的是重版书,还要注明该书上次征订时的目录编号。

征订目录一般在图书出版前5~6个月编印发出。各市、县新华书店收到目录后,主动向有关购书单位,以及供销社、集体书店等宣传和征订;同时,在书店门市部张贴,接受读者预订。市、县书店一般在25天内向省级书店提出订货数。省级书店在 10 天内汇总全省各市、县书店的订数,加上自己的储备数,向图书出版地的总发行机构提出全省书店的订货数。总发行机构汇总全国的订数后,加上储备数,最后向出版社开出每种书的订货通知单。 征订目录从发出到向出版社提出订数共 45天。由京、津、沪发行所及科技发行所发行的图书,实行订单直报,市、县书店的订数不经过省级书店汇总。

世界上有些国家如苏联、东欧等国的图书总发行机构或一级批发机构,征求新出版图书的订数,一般也采用编印征订目录的作法。例如,苏联编印的《预订用的新书目录》,就类似中国的图书征订目录。出版社在书稿发排前,总发行机构将每种出版物的内容提要,编印成出版物目录,分发给自己的发行网。各地书店根据目录向全苏图书发行总公司提出各种书籍的订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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