专政

一定阶级的政治统治。即在经济上占统治地位的阶级,运用其掌握的国家权力,对社会实行控制和管理。

“专政”原意即无限的权力,是拉丁文 dictature的意译,音译为“狄克推多”,原为古罗马最高执政官的称谓。古罗马共和国实行贵族共和制,由选举产生的、享有同等权力的、任期1年的2名执政官担任最高首脑。在国家处于危难紧急状态时,则从2名执政官中选出1人,为特殊负责长官,赋予其全权处理国家的一切事务。这个特殊负责长官就被称为狄克推多,或曰独裁官。因而,专政与独裁出于同一词源。随着罗马共和国的衰落,狄克推多为其他称谓的官职所取代。但这一名称却延续下来,用以特指拥有至高无上绝对权力的统治者和统治方式。

在西方,专政通常与独裁、专制混用,指高度集权的个人统治或党派统治,认为专政的统治形态与民主政治,与分权体制是互相对立的。

马克思主义用阶级的观点分析了国家的统治与被统治关系,认为国家的实质就是一定阶级的专政。国家是一个阶级压迫另一个阶级的机器,是维护一个阶级对另一个阶级的统治的机器。任何国家都是一定阶级对其他阶级的专政。国家以军队、警察、监狱、法庭等作为主要专政工具,以维护既定的统治关系。同时,它又以一定的政治原则和政权组织设施,组织行政的、经济的、文化的等等社会管理机构,实现其社会管理职能。专政的含义并不等同于独裁或专制。从本质上看,历史上出现过两种根本不同性质的专政:一种是少数剥削者对绝大多数人的专政,如奴隶制国家是奴隶主阶级对奴隶阶级的专政,封建制国家是封建地主阶级对农民阶级的专政,资本主义国家虽然创制了一系列较为完备的资产阶级民主政治制度,但其本质仍然是少数资产者对广大劳动者的专政。另一种是绝大多数人对少数人的专政,即社会主义国家无产阶级(通过共产党)领导的、以工农联盟为基础的政治统治,即无产阶级专政。它是广大人民群众当家作主的政权,是资本主义与共产主义之间的过渡时期的政治统治形态,是人类历史上最进步的也是最后的一种专政。它的目的是消灭一切阶级,为向共产主义社会过渡创造条件。它并不排斥民主,而是建立在保障占人口绝大多数的劳动人民的民主权利、比资本主义民主更广泛更切实的社会主义民主基础上的。

分类标签: 政治学 专政 阶级 统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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