工资基金管理

社会主义国家对用于支付职工劳动报酬的货币基金进行计划安排、使用管理和监督检查的总称。工资基金,亦称工资总额,是个人消费基金中的一个重要组成部分。国家通过对工资基金的管理。保持积累基金与消费基金的合理比例关系,保证社会购买力与商品可供量之间的平衡,以促进国民经济有计划按比例的发展,促进社会经济效益的提高和广大职工生活的改善。工资基金管理也是企业经营管理的一项重要内容,其目的是尽可能减少活劳动的消耗,加强经济核算,降低生产成本,不断提高劳动生产率和经济效益。

在中国,工资基金管理的主要对象是全民所有制企业、事业单位,也包括国家机关等由国库负担工资经费开支的单位。管理范围是以工资、津贴、奖金等形式支付给职工个人的劳动报酬。供职工集体享用的福利基金和支付给职工个人的不属于劳动报酬性质的基金,不在工资基金管理之列。管理方法主要有两种:

(1)按照国家下达的劳动工资计划指标和有关政策、制度规定办事,与本部门、本单位的生产、工作成果无关,在计划指标和政策制度规定范围内的允许列支,否则不准列支。

(2)以国家下达的劳动工资计划指标和政策制度规定为基础,适当联系本部门、本单位的生产经营成果进行控制,生产经营成果超过原定计划指标的,允许工资基金按照一定的比例增加,生产经营成果达不到原定计划指标的,可适当减少工资基金。煤矿企业按照吨煤产量工资定额确定工资基金,建筑企业按照百元建筑安装工作量工资含量确定工资基金,以及一些企业试行工资总额随着本单位经济效益浮动的制度,就属后一种管理方法的具体形式。在中国的企业中,后一种管理方法是改革的方向。

中国的工资基金管理,由国家安排和控制,基层单位执行,国家银行监督。

分类标签: 经济学 工资 基金 计划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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