税收对利润调节

运用税收杠杆对企业利润的形成、分配和使用所进行的引导和调整。税收调节作用的重要内容之一。在商品经济中,利润是企业生产经营的主要动机,是决定企业行为的主要因素,也是价值规律发挥作用的主要根据。它在企业目标体系中处于重要的地位,因此,国家利用税收调节企业利润,促使其提高微观效益、调整产业和产品结构、缩小留利水平差距,引导企业基金使用方向。

对利润形成的调节

可分为对一般利润水平调节和对利润结构的调节两部分。

(1)对一般利润水平调节,是指通过税收分配,使一组企业都只能获得适度的利润。对企业来说,这样的利润水平既不太高,以致使它失去加强经营管理的压力;也不太低,使它失去加强经营管理的动力,从而可以发挥税收促进提高微观效益的作用。

(2)对利润结构的调节,指通过差别税负政策,使不同产业和从事不同产品生产的企业获得的利润水平不同,从而可以发挥税收促进产业结构和产品结构合理调整的作用。以上对利润形成的调节,一般属于流转税的作用领域。

对利润分配和使用进行的调节

可分为对留利水平的调节和对留利使用的调节两部分。

(1)对留利水平的调节,一般属于所得税的作用领域。合理的所得税率,要求在促使企业能够获得符合其各自主观努力所应得的不同经营成果,以及相互之间的留利水平不致过分悬殊等方面发挥积极的作用。

(2)对留利使用的调节,属于目的税的作用领域。通过目的税税种和税率的合理设计,要求能够对企业从留利中形成的各项基金在使用的方向和规模方面起到引导或抑制的作用,以符合宏观经济发展的要求。

税收调节只有在企业具有支配自己的税后利润和决定自己的生产经营方向等,作为一个相对独立的商品生产者所应有的权利的条件下,同价格、信贷、财政补贴和汇率等经济杠杆协调配合,并使国家、企业和职工个人三者利益各得其所,才能有助于预期调节目标的实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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