简述企业利润分配的程序及规定

企业本年实现的净利润加上年初未分配利润为可供分配利润。企业每年实现的净利润,首先弥补以前年度尚未弥补的亏损,然后应按下列顺序进行分配。

  (1)提取法定盈余公积金。根据公司法规定,公司制企业(包括国有独资公司、有限责任制公司和股份有限公司)按净利润的10%提取;其他企业可以根据需要确定提取比例,但至少应按10%提取。企业提取的法定盈余公积金雷杰已达到注册资本的50%是,可以不再提取。

  (2)提取任意盈余公积金。公司制企业提取法定盈余公积金后,经过股东大会决议,可以提取任意盈余公积金;其他企业也可以根据需要提取任意盈余公积金。任意盈余公积金比例有企业视情况而定。

  (3)向投资者分配利润。企业提取法定盈余公积金后,可以向投资者分配利润。 企业如果发生亏损,可以用以后年度实现的利润弥补,也可以用以前年度提取的盈余公积金弥补。企业以前年度亏损未弥补完,不能提取法定盈余公积金。在提取法定盈余公积金前,不得向投资者分配利润。

分类标签: 盈余 提取 公积金
热门点击
最近更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