观念艺术

西方现代美术流派。20世纪60年代初发端于美国,中期以后流布欧洲及世界各地。观念艺术排除传统艺术的造型性,认为真正的艺术作品并不是由艺术家创作的物质形态,而是概念(concept)或观念(idea)的组合。当一件物质形态的艺术品呈现于观众面前时,观众所获得的信息量并不比某一事物的概念或某一事件的意义在时空上更强烈。因此,照片、教科书、地图、图表、录音带、录相乃至艺术家的身体都被用作观念艺术的传达媒介,主要在于表现观念形成、发展及变异的过程。观念艺术的美学追求主要表现在两个方面:其一记录艺术形象由构思转化成图式的过程,让观众把握艺术家的思维轨迹;其二通过声、像或实物强迫观众改变欣赏习惯,参与艺术创作活动。

观念艺术最初的表现样式与语言密切相关。语言是观念的物质媒介,它被陈述,同时可以无数次的重复。后来观念艺术家从M.杜桑展出小便池制成品《泉》得到启发,观念艺术表现手段开始多样化,只要创造者主观上认为是艺术的东西,都可作艺术品陈列出来。法国艺术家F.阿尔芒1960年在巴黎举办个人画展,展品是两卡车垃圾;荷兰艺术家S.布朗1960年展出一份文字说明,上写“阿姆斯特丹所有鞋店都举行我的作品展览”;意大利艺术家P.曼佐尼在展览会上陈列装着大便的玻璃筒杯。他们用这种极端的手段反对传统的艺术表现和美学观念,追求非美学的艺术表现。重要的观念艺术家在美国的有J.迪比茨、D.格雷厄姆、D.许布勒、J.科萨斯、D.奥本海姆、K.林克等。活动在英国的有K.阿纳特、V.伯金、J.克拉克、J.希利亚德、R.朗、D.特雷姆利特等。

科萨斯:《一把椅子和三把椅子》
分类标签: 美术 艺术 观念 艺术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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