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都

亦称国都。一般为国家最高政权机关所在地,是全国的政治中心。首都所在地由国家决定并公布,大都载入宪法。个别国家的首都并非中央政府所在地,如荷兰王国首都是阿姆斯特丹,而中央政府所在地是海牙。玻利维亚共和国首都是苏克雷,而中央政府所在地是拉巴斯。中国历史上有的朝代在京城以外另设陪都,如明永乐十九年(1421)迁都北京后,以南京为陪都。中华民国时期,国民党政府从1927年起定都于南京,抗日战争时期,曾以重庆为陪都。

中华人民共和国成立前夕,1949年9月27日举行的中国人民政治协商会议第一届全体会议通过议案,决定中华人民共和国国都定于北平,并改名北平为北京。历次《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都规定,中华人民共和国首都是北京。北京是中华人民共和国主席、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和国务院所在地,是中国的政治中心。(见彩图)

中华人民共和国首都北京 新华社提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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