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人民银行法第四十四条的内容、主旨及释义

整理了《中华人民共和国中国人民银行法》第四十四条的全文内容、主旨和释义,以加深对中国人民银行法第四十四条的理解。中华人民共和国中国人民银行法第四十四条内容如下:

在宣传品、出版物或者其他商品上非法使用人民币图样的,中国人民银行应当责令改正,并销毁非法使用的人民币图样,没收违法所得,并处五万元以下罚款。

主旨

本条是关于对非法使用人民币图样的行为追究行政责任的规定。

释义和理解

中国人民银行法第十九条规定,禁止在宣传品、出版物或者其他商品上非法使用人民币图样。人民币是我国法定货币,代表国家经济主权,应当得到尊重。每个公民都有义务合法使用人民币,保护人民币。以商业或其他目的在宣传品、出版物或其他商品上使用人民币图样的,是违法行为,要予以制裁。2000年2月国务院颁布的《中华人民共和国人民币管理条例》第二十七条第一款第三项规定,禁止未经中国人民银行批准,在宣传品、出版物或者其他商品上使用人民币图样。本条规定对行为人由中国人民银行责令改正,并销毁非法使用的人民币图样,没收违法所得,并处五万元以下罚款这一系列行政处罚措施,是对以上禁止性规范的必然要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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