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人民银行法第五十三条的内容、主旨及释义

整理了《中华人民共和国中国人民银行法》第五十三条的全文内容、主旨和释义,以加深对中国人民银行法第五十三条的理解。中华人民共和国中国人民银行法第五十三条内容如下:

本法自公布之日起施行。

主旨

本条规定本法的生效时间。

释义和理解

法律的生效即法律的实施,法律生效的时间是指法律从何时开始实施。从我国以往的法律规定看,法律的生效时间有两种情况:1.自公布之日起生效。2.在法律条文中明确规定一个生效时间。这个时间在法律公布日之后,为保证法律的顺利实施提供一个准备期,根据具体情况,有的准备期定得长,有的准备期定得短。中国人民银行法的生效采用第一种方式,自公布之日起生效。中国人民银行法于1995年3月18日由第八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第三次会议通过,同日公布,同日施行。第十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六次会议《关于修改〈中华人民共和国中国人民银行法〉的决定》自2004年2月1日起施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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