建设工程质量管理条例第四十五条的内容、主旨及释义

整理了《建设工程质量管理条例》第四十五条的全文内容、主旨和释义,以加深对建设工程质量管理条例第四十五条的理解。建设工程质量管理条例第四十五条内容如下:

国家发展计划主管部门按照国务院规定的职责,组织稽查特派员,对国家出资的重大建设项目实施监督检查。

国家经济贸易主管部门按照国务院规定的职责,对国家重大技术改造项目实施监督检查。

主旨

本条是关于国务院发展计划部门和经济贸易主管部门按照各自职责对重大建设工程和重大技术改造项目实施监督管理的规定。

释义和理解

根据国务院批准的“三定”方案,国家发展计划委员会负责组织向国家出资的重大建设项目派出稽查特派员,就重大建设项目建设过程中工程投招,建设进度,工程质量,资金使用以及投资概算的控制进行监督检查。国家经济贸易委员会对重大技术改造项目进行指导和协调,组织推动技术创新工作并进行监督检查。本规定的目的在于强化重大建设项目和技术改造项目的监督检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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