整理了《中华人民共和国公路法》第三十九条的全文内容、主旨和释义,以加深对公路法第三十九条的理解。中华人民共和国公路法第三十九条内容如下:
主旨本条是关于公路养护人员、车辆进行公路养护作业的规定。 释义和理解本条的含义如下: 一、公路养护人员在进行公路养护作业时,应当穿着统一的安全标志服;利用车辆进行养护作业时,应当在公路作业车辆上设置明显的作业标志。这样规定的目的,是为了保障公路养护人员和作业车辆的安全,避免事故发生。 二、为了给公路养护车辆提供必要的作业条件,本条对其赋予一定的特权。即在不影响过往车辆通行的前提下,其行驶路线和方向不受公路标志、标线限制。 三、进行公路养护作业时,施工单位应当采取措施维持交通。当影响车辆正常通行时,应在作业处或施工路段两端设置明显的施工标志;影响行车安全的,夜间还需设置警视信号。 在交通流量大的公路上进行大、中修养护或改建施工可能造成交通堵塞时,公路管理机构应函告当地公安交通管理部门,共同采取措施疏导交通;需中断交通的,应与当地公安交通管理机关事先共同发布通告。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