湖南省行政程序规定第八十三条的内容、主旨及释义

整理了《湖南省行政程序规定》第八十三条的全文内容、主旨和释义,以加深对湖南省行政程序规定第八十三条的理解。湖南省行政程序规定第八十三条内容如下:

依法不需要对申请材料的实质内容进行核实的事项,申请人提交的申请材料齐全、符合法定形式的,行政机关应当当场办理,当场做出书面决定。

主旨

本条是关于当场办理的规定。

释义和理解

“当场办理”是效率最高的一种行政执法形式,主要规范的是依申请的行政执法行为。其有两个条件:一是不需要对申请材料的实质内容进行核实;二是提交的申请材料齐全、符合法定形式。如结婚登记,《婚姻登记条例》规定“婚姻登记机关应当对结婚登记当事人出具的证件、证明材料进行审查并询问相关情况。对当事人符合结婚条件的,应当当场予以登记,发给结婚证;对当事人不符合结婚条件不予登记的,应当向当事人说明理由。”又如《进出境动植物检疫法实施条例》规定: “携带植物、动植物产品和其他检疫物进境,经现场检疫合格的,当场放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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