税收征管法实施细则第七十二条的内容、主旨及释义

整理了《中华人民共和国税收征管法实施细则》第七十二条的全文内容、主旨和释义,以加深对税收征管法实施细则第七十二条的理解。中华人民共和国税收征管法实施细则第七十二条内容如下:

税收征管法所称存款,包括独资企业投资人、合伙企业合伙人、个体工商户的储蓄存款以及股东资金账户中的资金等。

主旨

本条是关于税收征管法所称存款范围的规定。

释义和理解

一、根据《税收征管法》规定,税务机关在一定条件下,经县以上税务局局长批准,可以查询、冻结和扣划从事生产、经营的纳税人、扣缴义务人或者纳税担保人存款。

这里所说的存款是指企业存款,不包括储蓄存款。

二、本条规定,将独资企业投资人、合伙企业合伙人、个体工商户的储蓄存款以及股东资金账户中的资金视同企业存款,经县以上税务局局长批准,可以查询、冻结和扣划。

热门点击
最近更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