精神分裂症有哪些临床类型?划分精神分裂症临床类型的意义是什么

典型的精神分裂症,在其疾病的演变过程中,历经早期、症状发展期和慢性期3个重要病程阶段。在其症状充分发展阶段,以几个互相关联的症状构成具有临床特征性的症状。依照这些症状群,即可把精神分裂症分为各个不同的类型。最常见的是单纯型、青春型、紧张型和偏执型4个基本类型。此外,精神分裂症症状多种多样,还有一些不能归入这4个基本类型者,称为其它型。

  我们以回顾性研究方法,观察了260例慢性精神分裂症,其中以缓慢起病,历经早期阶段者175例,占全部病例的67,3%,他们的早期症状(症状轻微、零散出现、缓慢进展)平均持续3,2年后至症状充分发展期,按此期症状群特点,可划分为单纯型21例,青春型92例(其中部分病人呈急性或亚急性起病),紧张型5例,偏执型87例,儿童型13例,未分型42例。可见,精神分裂症的疾病类型是依据症状充分发展阶段的症状群而划分的。精神分裂症的疾病类型各具特点,治疗和预后也不完全相同,后面将详细叙述。

  在确定了精神分裂症的诊断之后,进一步划分其临床类型有重要意义。

  精神分裂症,无论什么类型,都具有精神分裂症的基本症状(见3问)。另外,所有的抗精神病药物(也叫神经阻滞药)对精神分裂症各种类型的治疗都有作用。但是,并不是所有的抗精神分裂症的药物对各种类型精神分裂症都有较高的疗效,每一种药物对某一组症状的选择性疗效是很强的,因此从治疗效果、选择用药的角度,需要有疾病类型的划分。更为重要的是各型精神分裂症,除共有的症状外,还有各自明显的特有症状,而且每一组症状的临床表现、治疗用药及预后结局都有所不同。它们各自是否成为独立的疾病单元,目前尚无定论。鉴于这些原因,当今精神病各学派以及各国对精神分裂症都主张划分疾病类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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