不可忽视妊娠皮肤瘙痒症

皮肤瘙痒症是一种自觉瘙痒而临床上无原发损害的皮肤病。皮肤瘙痒症的病因尚不明了,多认为与某些疾病有关,如糖尿病、肝病、肾病等;同时还与一些外界因素刺激有、关,如寒冷、温热、化纤织物等。皮肤瘙痒症有泛发性和局限性之分,泛发性皮肤瘙痒症患者最初皮肤瘙痒仅限局限于一处,进而逐渐扩展至身体大部或全身,皮肤瘙痒常为阵发性尤以夜间为重,由于不断搔抓,出现抓痕、血痂、色素沉着及苔藓样变化等继发损害。局限性皮肤痞痒症发生于身体的某一部位,常见的有肛门痞痒症、阴囊瘙痒症、女阴瘙痒症、头部瘙痒症等。皮肤瘙痒症患者忌过多食用辛辣鱼腥酒类等,以免皮肤瘙痒加剧。不断搔抓不仅可使皮肤增厚,而且皮质变厚后反过来又加重了皮肤瘙痒,因此会形成愈抓愈痒、愈痒愈抓的恶性循环。此外,患者不宜烫洗患处,因为烫洗的方法只能起到暂时的作用,不仅没有治疗效果,而且会使病情加重。

妊娠皮肤瘙痒症大多发生在妇女怀孕的中后期,患病后孕妇常常突然觉得全身皮肤发痒并有蚂蚁在皮肤上爬行和烧灼不适的感觉,皮肤上出现一块块的红斑或风疹块,尤其是夜间常因剧烈的皮肤瘙痒而难以入睡,除了影响孕妇的健康外,对胎儿的发育也有一定的影响,所以及时诊治本病对保障母婴健康均有一定意义。

妊娠皮肤瘙痒症医学上又叫作“肝内胆汁液瘀积症”,是常见的妊娠并发症之一。目前认为其发生的原因与孕期体内血液中雌激素浓度增高和肝脏内胆汁瘀滞有关。孕期女性血液中的雌激素要比平时增多数十倍,如若含量超过本人肝脏的最大代谢能力时,肝细胞因承受解毒的任务过重,就容易受到损害,结果造成胆汁不能正常排出体外,致使胆汁中的两种物质--胆红素和胆盐的浓度增高,胆红素的浓度增高时可出现皮肤发黄,同时因为胆盐刺激皮肤感觉神经末梢,所以引起全身皮肤瘙痒。

妊娠皮肤瘙痒症大多在怀孕后6周-38周时发病,临床表现陈皮肤瘙痒外,皮肤上还出现红色丘疹、风团块、红斑和水疱等多种形态的皮肤损害。此外,孕妇还可出现皮肤及眼睛的巩膜黄染现象及右上腹肝区胀痛不适,食欲下降,疲乏无力等全身症状。症状较轻者,一般在分娩后或中止妊娠后,皮肤搔痒和皮肤巩膜发黄现象即一同消失。

孕期发生妊娠皮肤瘙痒症对胎儿及母体均有一定危害,尤其对胎儿危害最大,最大危害是有可能导致胎儿在妊娠的晚期淬死腹中形成死胎。所以孕妇如发现有皮肤瘙痒现象时应该定期去医院检查治疗,并应严密观察胎动胎心情况,如每分钟胎心率低于120次或超过160次时,则预示胎儿有缺氧现象,需要尽快去医院急诊。

患本病后,孕妇如皮肤瘙痒严重影响睡眠休息,在妊娠中晚期可口服朴尔敏、敏迪、赛庚暖等抗组织胺药,但在妊娠头3个月尽量不要用此类药物,以免影响胎儿正常发育或引起致畸现象发生。皮肤黄疽明显者还可口服消胆胺,以对抗胆盐对皮肤的刺激,肌肉注射维生素K也有一定的治疗效果。

祖国医学认为妊娠皮肤瘙痒症的发生,是由于孕妇感受风邪,或因精志内伤,气滞湿郁化热、胎气不和,外发皮肤所致,治疗应以祛风清热凉血安胎为主,一般用药一周大多都能使皮肤瘙痒减轻乃至消失。

皮肤瘙痒症不同于其它类型的皮肤病,而且没有原发性的皮损,但是有瘙痒的症状。皮肤瘙痒症属于神经精神性皮肤病,是一种皮肤神经官能症疾患。临床上将只有皮肤瘙痒而无原发性皮肤损害者称之为瘙痒症。属中医“痒风”的范畴。皮肤瘙痒症分普通型和过敏型。可全身发生,尤以面、背和四肢为多。普通型皮肤瘙痒症一般是皮肤太干燥造成的,可以口服鱼肝油丸、多种维生素片等,病人在使用药物治疗时,一定要在医生的指导下进行用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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