抑肽酶的给药说明

抑肽酶的给药说明

1.本药与皮质激素、四环素、含氨基酸的营养液或脂肪乳剂均有配伍禁忌,原则上禁止本药与其它药物配伍(尤其避免与β-内酰胺类抗生素合用),并且应避免加入已混合的药液中。

2.本药溶于等渗液、血液,不溶于有机溶剂,可用5%葡萄糖注射液溶解后静脉滴注或泵入。

3.本药活性以激肽释放酶灭活单位(KIU)或胰蛋白酶灭活单位(EURP单位)来表示,也可用抗纤溶酶单位表示。1KIU等于140mg,1EURP单位等于1800KIU。

4.使用本药前应进行过敏反应试验。

5.过敏反应试验:将本药50万KIU溶于5%葡萄糖注射液10ml中,抽出1ml,再用5%葡萄糖注射液稀释成20ml(每1ml药液含本药2500KIU),然后取该药液1ml经静脉缓慢注射,严密观察15分钟,如果发生过敏反应,则不能使用本药。

6.资料显示,多次接受治疗(尤其短期内重复使用)的患者过敏反应发生率较高,应避免在6个月内重复使用。发生过敏反应时应立即停药,并予以相应的治疗。如出现速发性过敏反应,需使用肾上腺素并进行扩容等急救处理。

7.对有过敏史者或再次使用本药者,宜在注射本药前15分钟,经静脉预防性地给予组胺H1及H2受体阻断药。

8.本药为纤维蛋白封口胶的组成部分,可局部应用,使用前立即与钙和凝血酶混合。

9.在外科情况下,如证实有血栓形成危险,可与肝素合用。

分类标签: 西药 过敏 使用 反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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