李某是某单位的会计,他为了盗窃本单位保险柜里的现金而设法配制了该柜的钥匙。后来李某在盗窃过程中因害怕被发现而将配制的钥匙

李某是某单位的会计,他为了盗窃本单位保险柜里的现金而设法配制了该柜的钥匙。后来李某在盗窃过程中因害怕被发现而将配制的钥匙丢弃,没有窃取现金。李某的行为属于_____。

A、犯罪未遂

B、犯罪终止

C、犯罪中止

D、犯罪预备

答案:C

解析:《刑法》第24条规定,在犯罪过程中,自动放弃犯罪或者自动有效地防止犯罪结果发生的,是犯罪中止。本题中李某虽是因为害怕而放弃窃取财物,但是在有机会继续行窃的情况下中止了自己的行为,依然构成犯罪中止。故本题答案选C。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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