怎样对待交通事故

交通事故往往是突如其来的,给当事者带来伤亡及经济损失。但是,发生交通事故后如能及时、正确地进行现场抢救,可以使损失及伤亡和致残率降低10%以上。

  1.当事人及有关人员要沉着冷静。有关车辆必须立即停驶,确认交通事故发生情况。

  2.应当保护现场,不要随意移动现场,必要时要在道路上设立标记。

  3.采取措施防止再发生危险。比如再次发生交通事故、淌油地方起火等。维护交通秩序,避免因交通事故造成交通堵塞。

  4.抢救伤者和财产,对财物要妥善保护。移动现场人物的位置时要标明位置。

  5.当事人要迅速报告公安机关或者执勤交通警察,听候处理,不得私下处理。如实向公安部门陈述交通事故经过,不能隐瞒。知情者有义务向公安机关检举揭发肇事逃逸者。

  6.在报案、呼救、保护现场、维护交通秩序的同时,周密组织人力抢救和转运伤员,组织轻伤员自救互救,组织周围群众投入抢救,就地取材并及时将伤员运往医院,应先抢救危重伤员,后护理一般伤员;先处理危及生命的严重损伤,后处理一般损伤;在不加重可能是隐蔽伤的条件下进行明显伤的处理和翻动、搬运。先控制和制止大出血和疏通呼吸道,然后是固定脊柱和骨折的肢体,最后可进行有针对性的包扎,处理和作心肺复苏等工作。

  7.发生交通事故的瞬间,乘车的人如能保持清醒的头脑,镇定情绪,迅速辨明情况,寻找应付的办法。交通事故往往是撞击给人体造成伤害,如能在撞击前的瞬间发现险情,迅速紧握面前的车扶手、椅背,同时两腿微弯且两脚用力向前蹬地,可以减缓身体前冲的速度和力量,降低伤害程度。如果来不及做上述动作,要迅速地用双手抱住头,并把身体缩蜡成球状,以减轻头部、胸部受到冲撞的力量。如果车已翻倒或翻滚,要抱住头缩圆身体,而千万不要死死抓住车的某个部位不放。进行力所能及的自救互救,或者静止不动,避免有骨折而扎伤血管、内脏、神经,造成更大的不幸。

分类标签: 交通事故 如能 伤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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