环境民事诉讼是指环境法主体在其环境权利受到或可能受到损害时,依民事诉讼程序提出诉讼请求,人民法院依法对其审理和裁判的活动。它涉及的是平等主体之间环境权利义务的争议,其诉讼请求通常是让法院确认原告享有某种权利,被告负有某种义务,并让被告履行某种义务,以满足原告的权利要求。环境民事诉讼的种类主要有停止侵害之诉、排除危害之诉、消除环境污染破坏危险之诉、恢复环境质量原状之诉和环境损害赔偿之诉等。环境民事诉讼的程序与一般民事诉讼的程序基本相同,也需严格依照《民事诉讼法》的规定进行,只是在举证责任的负担、诉讼时效的长短、因果关系的确定等方面与一般的民事诉讼有所不同。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