生物治污的另一面

虽然生物治污在很多场合如鱼得水,发挥很大功效,但我们不能盲目乐观。从治污实践看,利用生物措施必须慎之又慎。

在中外水污染治理史上,生物治污不是新鲜事,有引进水生植物净化水质的,也有利用特种鱼类甚至是微生物治理水体的。华东地区是最早采取生物手段治污的,早在上世纪80年代初引进原产南美的水葫芦(凤眼莲)治理江南河网的水污染和推广茭草治理太湖污染,但如今两地水质污染问题并没有得到根治。原因很简单,就是有关方面在考虑这些生物措施“有利”一面的时候,没有预料到其“有害”的一面。如大量放养鲢鱼,短时间确实能吞噬蓝藻,但它们在消化这些营养物质的同时,也大量排放粪便,破坏了原来的水体生态平衡。加上鱼类本身也是“血肉之躯”,每当天气炎热水位降低,或者岸上污水来量大的时候,鱼类大量死亡,尸体来不及打捞,就在水中腐烂,造成更严重的水体污染。

治污能手水葫芦后来被人们“忍无可忍”也在于其治污的另一面。一方面,水葫芦是水质净化能手,不但能吸收污水中的普通污物,而且对有毒的汞、铅等重金属都应付自如,它对石油废水中的有机污染物清除率可达95%以上。另一方面作为公认生长最快的植物之一,它很快就把整个水面覆盖得严严实实,影响水运和景观。这些速生植物也会迅速在水中死亡、腐烂,导致水体的“二次污染”。

事物都有矛盾的两个方面。我们在试图利用一种生物的优势造福人类的时候,也必须充分考虑到可能的不良影响,顾此失彼的做法应该摒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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