甘肃省兰州市兰州新区的历史沿革

兰州新区历史沿革

早在四千多年前的石器时代,秦王川地区已有人类在此繁衍生息。在此后数千年的岁月更迭中,逐渐形成定居局面。西汉元狩二年(前121年),汉武帝开辟河西,派骠骑大将军霍去病统兵出陇西,“北却匈奴,西逐诸羌,乃渡河湟,筑令居塞”,从此正式纳入西汉的版图,属金城郡管辖。隋朝末年隋大业十三年(公元617年),金城兰州校尉、山西万荣县人薛举,在兰州起事,号称西秦霸王,建立地方政权,秦王川成为西秦霸王薛举屯牧之地,并将原来的晴望川改名为秦王川。唐武德二年(619年),设广武县,乾元二年(759年),又改广武县为金城县,归陇右道兰州辖;安史之乱后,吐蕃占据。北宋景德年间,为西夏占领,属西凉府,至神宗时收复这一带。元代隶属于金城郡,明洪武二年(1369年)起经清代、民国隶属于永登县。解放后,先后归甘肃省武威专区、定西专区管辖,1970年,归兰州市至今。

兰州新区管理沿革

2010年12月21日,甘肃省机构编制委员会下发《关于兰州新区主要职责内设机构人员编制的通知》(甘机编发〔2010〕81号),明确在兰州新区设立中共兰州新区工作委员会、兰州新区管理委员会(简称新区党工委、管委会),正厅级建制,享有市一级的行政管理权限。

2011年2月12日,中共兰州市委办公厅、兰州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印发了《中共兰州新区工作委员会、兰州新区管理委员会主要职责内设机构和人员编制规定》(兰办发〔2011〕9号),明确了兰州新区党工委、管委会设10个内设机构,分别是:党政办公室、纪工委(监察局)、组织人事局、财政局、经济发展局、城乡统筹发展局、国土资源和环境保护局、规划建设管理局、招商服务局和社会事业发展局。

2012年08月20日,国务院印发国函〔2012〕104号文件,同意设立兰州新区,原则同意《兰州新区建设指导意见》,兰州新区正式升格为全国第五个国家级新区。

2012年12月25日,兰州市编委下发《关于调整兰州新区机构的通知》兰机编字〔2012〕48号,明确新区党政办公室加挂对外宣传办公室、新闻办公室牌子;增设监察审计局,与纪工委合署办公;增设金融工作办公室,与财政局合署办公;新组建党群工作部、社会保障局、综合执法局、环境保护局;将原招商服务局撤销,组建招商一局、招商二局;将原社会事业发展局撤销,组建教育科技文化局、卫生局(食品药品监督局);将原组织人事局更名为组织部、原城乡统筹发展局更名为农林水务局、原国土资源和环境保护局更名为规划和国土资源局、原规划建设管理局更名为城乡建设管理局;将派出的公安分局更名为公安局,列为党工委、管委会工作机构。

分类标签: 兰州 新区 发展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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