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孙各庄镇在清代及民国时期属河北省三河县(今为市)所辖。 1949年4月,属顺义县第六区。 1950年4月划为第四区。 1956年8月撤区并乡,建后岭上、南聂庄乡。 1958年1月改为大孙各庄乡,同年9月划为张各庄人民公社。 1961年5月成立大孙各庄人民公社,并设党委。 1967年被公社革委会取代,1970年恢复人民公社,1980年2月建管委会,党政初步分开。 1983年改社为乡,设党委政府,建立农工商联合总公司。 1994年8月撤乡改镇。 1997年4月撤乡并镇,将尹家府乡并入大孙各庄镇。 镇机关下设三室五科,即:党政办公室、社会治安综合治理办公室、计划生育办公室、村镇建设科、民政劳动科、财政统计科、农业科、经贸科;镇属事业单位有:资产运营中心、种植业服务中心、养殖业服务中心、果蔬服务中心、文体联络服务中心、矿产资源管理服务中心、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事务所。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