福建省福州市仓山区的历史沿革

仓山古称藤山,明洪武年间在藤山北麓建盐仓,俗称盐仓前,藤山遂通称仓前山,简称仓山,区名由此而来。仓山历史悠久、文化底蕴深厚。早在新石器时代就有人类祖先居住,建新镇淮安村还保存着新石器时代古文化遗址。区内现存二百多处历史文化遗迹.

唐代,仓山地区隶属于闽县及侯官县,宋代至明代中期分属于闽县和怀安县。明万历八年(1580)怀安县并入侯官县。从此仓山地区分属闽县和侯官县,大致以龙峰山和望北台为界,以东属闽县,以西属侯官县。

民国2年(1913)闽县与侯官县合并成立闽侯县,仓山地区属于闽侯县。

民国6年福州省会警察厅成立,行政上属闽侯县和省会警察厅第五署双重管辖。

民国34年10月福州市国民政府成立,同时成立所属的仓山区公所,从此仓山区隶属于福州市。

1950年5月水上区建置,隶属福州市。

1946年1月福州建市时即置仓山区,1949年8月17日解放后,仍为市辖区之一。

1955年11月,设上渡、下渡、临江、仓前、麦园、藤山6个街道办事处。

1956年5月,撤销水上区,并入仓山区,增设桥东、桥西两个街道办事处。

1957年7月,桥东、桥西两个街道办事处合并为水上街道办事处。

1958年1月,撤销藤山街道办事处,并入下渡街道办事处;撤销麦园街道办事处,并入仓前街道办事处。

1968年9月,仓山区更名为朝阳区。

1970年2月,郊区行政办事处撤销,其所辖盖山公社并入朝阳公社,划归朝阳区。7月,闽侯县城门公社划归朝阳区。

1975年5月,朝阳、城门公社划归郊区行政办事处。

1978年7月,朝阳区复名仓山区。

1987年12月,撤销水上街道办事处,增设对湖街道办事处。

1995年10月27日国务院(国函[1995]102号)批复同意调整福州市市辖区的行政区域,其中:仓山区辖仓前、对湖、临江、上渡、下渡、三叉街6个街道办事处,从原郊区划入的建新、仓山、盖山、螺洲、城门5个镇。区政府驻地不变。

1996年1月市区行政区划调整后,仓山区从原郊区划入建新、仓山、盖山、螺洲、城门5个镇,从鼓西街道划入农大居委会。辖7街道5镇。面积142平方千米,人口32.6万,区政府驻麦园路。

2000年,仓山区辖7个街道、5个镇:仓前街道、下渡街道、临江街道、三叉街街道、上渡街道、对湖街道、东升街道、建新镇、仓山镇、盖山镇、城门镇、螺洲镇。

2003年,从建新镇划出卢滨、后曹、潘边、石边、新颐、上雁、葛屿、闽江、刘宅9个村,从仓山镇划出燎原村,从上渡街道办事处划出横江居委会,设立金山街道。金山街道办事处四至范围为:东至闽江北港,西至闽江南港,南至浦上路,北至金山大道。金山街道办事处驻金山生活区风荷苑1号。行政区划调整后,仓山区辖8个街道、5个镇,99个居委会、107个行政村。面积约13.09平方千米 人口约5万人(2004年)。

分类标签: 仓山区 仓山 街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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