赣县秦汉秦时为九江郡南壄县地。 汉高祖六年(前201年)始置县,属豫章郡,县治溢 浆溪。 莽新隶九江郡。东汉复为豫章郡。
赣县三国建安五年(200年)孙策分豫章郡置庐陵郡,赣县属之。 吴嘉禾五年(236)分庐陵郡置南部都尉,赣县属之。同年析赣县地置平阳县(太康元年改名平固县)。
赣县晋西晋太康三年(282)改南部都尉为南康郡,赣县隶南康郡。 太康十年(289)县治徙葛姥故城(今章贡区水东一带)。 东晋永和五年(349),郡、县治徙章贡二水之间(今赣州市区)。
赣县南朝刘宋改郡为国,赣县属南康国。 齐复南康郡,梁、陈因之。 陈时,赣县与南康县互易其名。大业元年(605)互复原名。
赣县隋唐开皇九年 (589),改南康郡为虔州。同年平固县归并赣县。至隋、唐,赣县均属虔州。
赣县五代杨吴属百胜军。南唐改昭信军。
赣县宋开宝八年(975)复称州,赣县仍属虔州。 太平兴国七年(982)析赣县7个乡(原平固县地)置兴国县。 绍兴二十三年(1153)取章贡二水合流之义改虔州为赣州,赣县属之。
赣县元明清元属赣州路。明、清属赣州府。
赣县民国民国先后属直隶省或属赣南道、第十一行政 区、赣南专区及第九、第四行政区。
赣县中华人民共和国1949年8月14日赣县解放,析赣州镇置赣州市,赣县先后属赣南行政区、赣州专区、赣州地区、赣州市。 1969年7月县治由赣州市迁至梅林现址。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