民国元年(1912年),将南五庄及白沙乡十三保一部划归叶榭乡。 1933年,张泽区并人叶榭区,区境为叶榭、张泽二区全境。 1947年6月,松江县撤并区、乡镇,叶榭、张泽、亭林等浦南地区隶属浦南区(区治亭林)。叶榭、张泽建立镇公所。 1949年5月,建立新建乡。 1949年10月,撤叶榭镇公所,建立叶榭区人民政府。同年11月底,叶榭区改属松江专区松江县管辖,张泽复属叶榭区。 1955年5月,撤销叶榭区,改属松江专区松江县亭林区。 1957年8月,撤区并乡,建立叶榭、张泽乡。同时,叶榭、张泽乡改属松江专区松江县管辖。 1958年,建立灯塔、群力人民公社。 1959年,改称叶榭、张泽人民公社。 1984年政社分设,建立叶榭、张泽乡人民政府。 1994年撤乡建镇,改建叶榭、张泽镇人民政府。 2001年1月,撤销叶榭镇、张泽镇,二镇合一,建立新叶榭镇。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