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西来宾市兴宾区大湾镇的历史沿革

清朝乾隆年间(1736年—1795年),大湾属南五里大湾团。光绪年间(1875—1908年),大湾属南五里长清团。

民国初年,称大湾为团局统。

民国23年(1934年),来宾县设13个乡,称大湾乡。中华人民共和国成立后,1950年1月,设立江湾区人民政府,区址大湾街,辖大湾、正龙2个乡。

1951年4月,江湾区改称二区,辖大湾等9个乡。

1955年12月,二区改称大湾区。

1958年1月,大湾区分设为大湾、龙北2个乡,5月,龙北乡改称大安乡。大湾乡辖大湾、凌仑、那谷、东番、密屋5个小乡,大安乡辖大安、正龙、黎村、歪傍、平安5个小乡。同年8月,县委宣布乡镇实现人民公社,大湾公社辖大湾、群星、那谷、东番、兴安、密屋6个生产大队;大安公社辖新村、东洋、果塘、大安、陈村、屯口、歪傍、正龙8个生产大队。

1962年9月,撤销人民公社,恢复区的建制,大安、大湾2个公社并为大湾区,辖大湾、凌仑、那谷、东番、歪傍、兴安、正龙、黎村等10个公社。

1969年1月,大湾区改为大湾人民公社,辖大湾、群星、兴安、前进、那谷、东方、红星、朝阳、大安、新兴、正龙11个生产大队。

1980年11月,大湾公社改称大湾人民公社。

1984年10月机构改革 ,正龙从大湾公社分出,大湾人民公社改称大湾乡,下辖大湾、凌仑、石山、兴安、密屋、那谷、东番、歪傍8个村公所,1996年6月村公所改为村民委员会。2014年1月2日,经自治区人民政府批准,同意撤销大湾乡,设立大湾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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