企业保险的获得条件 并非企业员工所遇到的可以引起经济损失的不幸事件都能成为保险的对象,都可用企业保险方式处理。只有在下列情况下发生的不幸事件才能获得保险: 第一,不幸及由此引起的经济损失对劳动者整体而言具有必然性,在劳动者整体中是普遍存在的; 第二,不幸事件所引起的损失必须是可以确切计算的; 第三,不幸事件的发生必须是与个人意识无关的因素或纯属疏忽过失而造成的,必须排除任何主观上的故意行为; 第四,不幸事件的发生于任何人必须是偶然的,即对劳动者个体而言具有随机性; 第五,不幸事件的发生应有比较明确的规律性可供利用,如危险的范围、频率、损失等等都可能进行一定的预测; 第六,保险所承认的不幸事件仅限于由丧失劳动和失去劳动机会范围内,如失业;保险所确认补偿的经济损失仅限于与劳动第一职业相关的主要收入损失; 第七,保险所提供的保险水平只供维持遭受经济损失的劳动者的基本生活需要。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