保险保障基金

保险保障基金

保险保障基金是保险公司用于满足年度超常赔付、巨额损失赔付以及巨灾损失赔付的需要而提取的责任准备金。提取保险保障基金是保险在时间上分散风险的要求。

根据有关保险法律法规的规定,财产保险、人身意外伤害保险、短期健康保险业务和再保险业务应提取保险保障基金,寿险业务、长期健康保险业务不提取保险保障基金。保险公司应当按照当年自留保费的1%提取保险保障基金;当保险保障基金的提取金额达到保险公司总资产的6%时,应停止提取。保险保障基金的积累对于保障被保险人的合法权益,支持保险公司的稳健经营,都具有十分重要的意义。一、非寿险责任准备金的评估原则。

相比未到期责任准备金,未决赔款责任准备金更缺乏公开和客观的标准,不确定性更大。所以,对于未决赔款责任准备金(包括理赔费用准备金),美国非寿险精算协会(Casualty Actuarial Society,CAS)曾公布了评估的原则声明,其中有四个基本原则。

第一个原则是:在精算上合理的未决赔款准备金“是在特定的评估期为特定一组赔案的资金准备,是基于由合理的假设和适当的精算方法而得出的估计,是为了处理所有未决赔案所需的资金准备。不管这些赔案是否已经报告,只要在特定的评估日时存在,就存在特定的责任。”第二个原则是:在精算上合理的理赔费用准备金是为“调查、辩护和控制赔案的处理所必需的未来发生的费用”所做的资金准备,除此之外,应该和具有未决赔款准备金相同的特征。

第三个原则是:由于准备金评估值本身就是一个不确定的变量,可能存在于某个范围之中,因此,只要准备金评估值在这个范围中,那么从精算的角度来看就是合理的。

第四个原则是:“从精算角度而言,某个合理范围内的最合适准备金值不但取决于该评估值的可能性,而且还取决于报送准备金评估值的财务报告相关背景。”虽然具体的准备金评估要求可能有所不同,但是这些基本的原则适用于所有背景,比如监管会计下的资产负债表,对赔款准备金的评估意见,给股东的报告,等等。

分类标签: 准备金 保险 精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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