保险精算的产生和发展

保险精算的产生和发展

保险精算是从人寿保险经营的窘境中应运而生的。人寿保险的前身是欧洲中世纪的基尔特(Guild)制度。18世纪中期以前,英国早期资格最老的组织首先要数于1706年在伦敦成立的协和保险社。1721年,经特许成立的皇家交易保险公司和伦敦保险公司开始经营人寿保险业务,此外,还有一些捐助团体及联盟协会也经营人寿保险业务。当时,寿险的保费采用赋课制,未将年龄大小、死亡率高低等与保费挂钩,有关计算单一、粗糙,考虑的因素少,因而使寿险经营缺乏严密的科学基础。

在过去极端缺乏统计资料的情况下,承保人对各种风险进行了估计并承保了这些风险。在17世纪后半叶,世界上有两位保险精算创始人研究人寿保险计算原理取得突破性进展,一位是荷兰的政治家维德(JeandeWitt),另一位是英国天文学家赫利(EdmundHalley)。

前者倡导了一种终身年金现值的计算方法,为国家的年金公债发行提供了科学依据;后者在研究人类死亡率的基础上,发明了生命表,从而使年金价值的计算更为精确。18世纪四五十年代,辛浦森(ThomasSimpson)根据赫利的生命表,制作出依照死亡率的提高而递增的费率表,陶德森(JamsDodson)依据年龄之差等因素找出了计算保险费的方法。

如上所述,保险精算首先产生于寿险经营,这是因为寿险精算与寿险经营密不可分,而且还是寿险经营的内在要求。所以,寿险精算反过来极大地推动了寿险业的发展,并最终形成了一整套的寿险精算体系。与寿险精算相比,非寿险精算相对落后。长期以来,人们在习惯上把涉及寿险精算的科学称为精算学,并一直沿用至今。因此,现在所说的精算学,既包括整个保险学范围的保险精算学,又可理解为寿险专有的精算学。但是,随着科学技术的进步,在第二次世界大战后,非寿险精算技术和理论日益完善。到20世纪70年代,非寿险精算技术已发展成为一门独立的分支学科,人们称之为非寿险精算学。虽然非寿险精算学与传统的精算学有着许多联系,然而其内容和理论基础是有根本区别的,是两个不同的学科。因此,非寿险精算学既属于保险精算学的范畴,又不同于传统的精算学。

由于非寿险精算学在保险业的发展中发挥着日益重要的作用,因而备受各国保险界的重视,现已成为保险公司在激烈的竞争环境中得以生存和发展的重要因素之一。目前,国外已有非寿险精算师的职业和相应的学会。例如,美国有灾害精算学会,并有意外精算学会负责颁发财产和责任保险精算师证书;日本有损害保险学会;等等。

分类标签: 寿险 精算学 精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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