由于外来的、有明显痕迹的盗窃行为造成存放于保险地点室内的保险标的的损失,经公安部门立案并出具证明,保险人负赔偿责任。
根据我国《家庭财产保险条款》第3条规定:金银、手饰、珠宝,货币、有价证券,票证、邮票、古玩、古书、字画,文件、账册、技术资料、图表,家畜、花、树、鱼、鸟、盆景等无法鉴定价值的财产是不保财产,不在保险财产范围以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