案例分析

案例分析

案例:张国荣的保险赔偿案

香港巨星张国荣跳楼自杀身亡后,高额保险金的赔付,成为众人关注的焦点。据悉,张国荣早在10多年前便投保了200万美元的人寿保险,5年前曾投保200万美元的意外伤害险,2002年又加保100万美元的人寿保险,共计500万美元保额的保单。

张国荣坠楼身亡后,人们可能会问,他是自杀丢命,并不是一般的生老病死或意外身亡,他生前投的保险,保险人还负责吗?

根据保险规定:对于人寿保险,被保险人在投保两年之内自杀身亡,为除外责任,保险公司不赔偿;而投保两年之后自杀,则属于保险责任,保险公司要给付保险金。

对于意外伤害保险,保险人对于自杀属于除外责任。针对张国荣的高额保险,因张国荣是自杀,并非意外造成的,故得不到5年前的200万美元意外伤害保险;2002年加保的100万美元人寿保险,从生效到自杀不足两年,保险公司也不赔偿,只赔偿他10年前投保的人寿保险200万美元部分。

分类标签: 张国荣 投保 自杀
热门点击
最近更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