意外伤害死亡残疾保险的给付方式

意外伤害死亡残疾保险的给付方式

意外伤害死亡残疾保险属于定额给付保险,当保险责任构成时,保险人按保险合同中约定的保险金额给付死亡保险金或残疾保险金。

1.死亡保险金的给付方式。人身意外伤害保险中的死亡给付是按照保险合同中的规定进行的不得有所增减。

2.残疾保险金的给付和计算方式。人身意外伤害保险中的残疾给付根据残疾保险金额和残疾程度两个因素确定。在人身意外伤害死亡残疾保险合同中,残疾程度规定得越详细,在给付保险金时保险人和被保险人就越不易发生争执。但是无论如何详细也不能穷尽所有情况,所以对于未作规定的情况,往往只能由当事人之间按照公平合理的原则,参照规定的残疾程度协商确定。协商不一致时,可提请仲裁或由人民法院审判。需要注意的是,保险人给付被保险人的残疾保险金不超过保险金额。

残疾保险金一般按以下列公式计算:

残疾保险金=保险金额×残疾程度(比率)

又可以分为以下两种情况:

(1)如果一次人身意外伤害导致被保险人身体多处致残的,则保险人按保险金额与被保险人身体各处残疾程度比率之和的乘积计算保险金,但如果各处残疾程度比率之和超过1,则按保险金额给付保险金,即:

保险金B=保险金A×min{1,∑Pi},

其中,用Pi表示第i处残疾程度比率。

(2)如果被保险人在保险期限内多次遭受人身意外伤害,由保险人对每次人身意外伤害所致残疾按保险合同约定给付保险金,但保险金累计不超过保险金额,即:

保险金B=保险金A×min{保险金额,∑Bi}

其中,Bi表示第i次人身意外伤害导致残疾的保险金。

分类标签: 保险金 残疾 保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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