对部分损失的赔付

对部分损失的赔付

部分损失包括单独海损和共同海损。货物的单独海损既可能是数量或重量的部分损失,也可能是质量受到影响的部分损失,散装货物又可能遭遇免赔率内或免赔率外的损失。共同海损因涉及了船货各方,针对共同海损的赔偿更为复杂。准确计算不同种类的部分损失是获得保险人充分赔偿的必要前提。

(一)货物数量或重量发生损失

货物数量或重量发生损失的情况下,保险人一般按照损失数量或重量占被保险货物总数量或总重量的比例进行赔偿。即:

保险赔偿额=保险金额X(受损货物数量或重量÷被保险货物总数量或总重量)

【例】A公司为其出口的1000箱货物投保海运一切险,保险金额为20万美元,货物到达目的地后发现短少200箱,试求保险公司的赔偿金额是多少?

解:保险赔偿额=200000x(200+1000)=40000(美元)

(二)货物质量发生损失

货物质量发生损失,保险人一般按照受损价值占货物完好价值的比例进行赔偿。即:

保险赔偿额=保险金额X(受损货物价值÷货物完好价值)

【例】A公司出口童衣2000件,保险金额为30万美元,投保海运水渍险。货物在运输途中遭遇暴风雨,货物受损,在目的地只能以八折出售,试求保险公司的赔偿金额是多少

解:保险赔偿额=300000x(1-80%)=60000(美元)

(三)存在免赔率的损失

为了维护自身利益,保险人经常对易碎、易损、易发生短量的货物规定免赔率。免赔率有绝对免赔率和相对免赔率之分。绝对免赔率是指保险人只承担超过绝对免赔率部分的损失,而对免赔率范围内的损失不承担赔偿责任。相对免赔率是指若货物的损失超过了保险人规定的相对免赔率,则保险人对所有损失承担赔偿责任。现在,我国实行的是绝对免赔率的方法。

保险赔偿额=保险金额X(损失比率一免赔率)

其中,损失比率是货物损失部分与货物总值的比例,并且损失比率应小于1,若等于或大于1,则保险公司不承担赔偿责任。

【例】A公司出口小麦800吨,保险金额为95万美元,投保海运一切险,保险合同规定免赔率为l%,到达目的地后经检验发现货物短卸20吨,试求保险公司的赔偿金额是多少?

解:保险赔偿额=950000x(20+800—1%)=14250(美元)

(四)共同海损的分摊

保险合同中一般都会规定对共同海损理算适用的规则,比如按照《约克·安特卫普规则》或《中国国际贸易促进委员会共同海损理算暂行规则》(《北京规则》)进行共同海损分摊的理算,并且我国《海商法》也有针对共同海损分摊的规定。

共同海损既包括船舶的损失,又包括货物的损失以及承运人运费的损失。发生共同海损后,首先应先确定船、货及承运人三方发生的共同海损牺牲和费用的总金额,然后算出各当事人经采取共同海损措施后的获救价值及共同海损金额之和作为自己的分摊价值,以上二者的比例就是各当事人分摊共同海损的分摊率,最后用共同海损分摊率乘以各自的分摊价值,所得的金额就是自己共同海损的分摊金额。

共同海损分摊率=共同海损总金额÷共同海损分摊价值总额

各方共同海损分摊额=共同海损分摊率X各方分摊价值

【例】载货船舶运输途中发生共同海损,导致船体损失1万元,抛弃货物价值3万元,运费损失0.5万元,雇佣拖船费用2万元。各方的分摊价值分别为船方60万元,货方40万元,承运人运费收入4万元。试计算各方的共同海损分摊金额。

解:共同海损分摊率=(1+3+0.5+2)÷(60+40+4)=6.25%

船方共同海损分摊额=6.25%×60=3.75(万元)

货方共同海损分摊额=6.25%x40=2.5(万元)

承运人共同海损分摊额=6.25%x4=0.25(万元)

分类标签: 海损 分摊 共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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