石油钻井平台再保险案

石油钻井平台再保险案

【案情简介】

英国的北海蕴藏着丰富的石油资源。1975年英国建成了一艘大型石油钻井平台——派帕·阿尔法号,很快成了这一地区石油钻井队伍中的庞然大物。这艘类似于“航空母舰”的石油钻井平台,日产石油13万桶,天然气1800万立方米。这个钻井平台总重量超过36000吨,可同时供200人生活、作业。投产10多年来,其源源不断的油流、气流简直成了英国的一棵“摇钱树”。1988年7月6日晚9时57分,工人们正在舱房内休息,突然一股高压天然气从一个气体压缩室中泄出,接着被意外引燃。顷刻间,震耳的爆炸声接连响起,霎时,整个平台淹没在浓烟与烈火中。20分种后,又是一阵更大的爆炸巨响,整个平台便开始从根本上被摧毁而下沉,最后水面上只露出不到1/4的平台残骸。这场大火爆炸,损失惨重。当时估计直接经济损失高达12~15亿美元,还不包括对死伤者的抚恤费用。

这个石油钻井平台为9家公司所组成的一个国际财团所拥有,每家公司都就自己的股份安排了保险,这些保险又大都通过各种途径分保到伦敦的劳合社和世界各地的保险公司或再保险公司。因此,这次钻井平台的巨大损失最后实际上是由世界各地几十家保险公司共同分摊的。

【分析评论】

本例是一个充分发挥再保险作用的典型案例。

再保险也称分保。我国《保险法》第二十八条指出:“保险人将其承担的保险业务,以承保形式,部分转嫁给其他保险人的,为再保险。”国际上,再保险被称为“保险的保险”。随着现代化工业和商品经济的不断发展,工业和贸易中心城市的形成,交通运输的发达,社会财富的日益增多和集中,科学技术在生产中的广泛应用,使一次灾害事故可能造成巨大的物资财富损毁和人员伤亡不断扩大。大的灾难损失,如果要一家保险公司来履行全部赔偿责任,必然导致财政上的困难,甚至迫使其破产倒闭。承保巨额风险,不仅单独的保险人不敢,也为保险管理机关所不允许。我国的保险法规对此就有明文规定。因此,对类似于本案石油钻井平台的巨额风险保险,保险企业无不通过再保险来分散风险。因为这不仅是保险业本身的迫切需要,而且受到社会各界人士以至国家政府的深切关注和积极支持。再保险已成为保险事业中不可缺少的重要一环。

分类标签: 保险 钻井 平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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