团体年金保险的给付

团体年金保险的给付

团体年金保险的给付条件一般为达到退休年龄时予以给付。给付年龄通常与社会基本养老保障规定的养老金领取年龄相同,即正常的退休年龄,但有时投保团体和保险公司也可以约定具体的给付年龄。经济合作与发展组织(UECD)规定的养老金领取年龄为60岁,而美国、瑞典以及其他国家则规定为65岁。此外,部分国家对不同性别的养老金领取年龄规定存在差异,一般对女性的年龄限制比男性要低,通常低3到5年。

团体年金保险的给付方式包括一次性给付和分期给付两种。一次性支付是指员—仁退休时,由保险公司将其退休金一次支付完毕。分期给付是指员工退休后分期领取退休金,通常为按月、季或半年领取,自至退休员工死亡为止。

分类标签: 给付 年龄 领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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