分保业务核算的主要会计科目 一、分出公司所用的主要会计科目 1.“分出保费”账户,按险种设置明细账。 核算分出公司应向接受公司支付的保险费。 2.“摊回分保赔款”账户,按险种设置明细账。 核算分出公司应向接受公司摊回的分保赔款。 3.“摊回分保费用”账户,按险种设置明细账。 核算分出公司应向接受公司摊回的分保费用,主要包括摊回的手续费、摊回的营业费用、摊回的营业税金及附加。 4.“存人分保准备金”账户,按接受公司设置明细账。 核算分出公司应扣存接受公司的保费准备金和赔款准备金。由分出公司从应付接受公司的分保费中扣存,比例在分保合同中约定。分保准备金应在下一账单期退还接受公司,并按约定利率计算和支付利息。 5.“预收分保赔款”账户,按接受公司设置明细账。 核算分出公司按合同约定预收接受公司支付的分保赔款。分出公司预付直接业务赔款时,可向接受公司提供有关理赔资料、申请预先支付分保赔款。接受公司支付后,随当期分保账单一并结算。 6.“分保业务往来”账户,按往来单位设置明细账。 核算分出公司与接受公司之间应收、应付的分保账款。 二、接受公司所用的主要会计科目 1.“分保费收入”账户,按险种设置明细账。 核算接受公司因分人业务从分出公司处取得的保费收入。 2.“分保赔款支出”账户,按险种设置明细账。 核算接受公司向分出公司支付的分保赔款。 3.“分保费用支出”账户,按险种设置明细账。 核算接受公司向分出公司支付的分保费用,主要包括手续费、营业费用、营业税金及附加。 4.“存出分保准备金”账户,按分出公司设置明细账。 核算接受公司存在分出公司处的分保准备金。 5.“分保业务往来”账户,按往来单位设置明细账。 核算分出公司与接受公司之间应收、应付的分保账款。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