股票的发行程序

股票的发行程序

1、公司成立发行的程序

(1)发起人在被准予注册登记取得独立的法人资格后,订立招股章程,主要目的是供公众阅览,以便了解情况,作为认购股票的参考。

(2)发起人向上级主管部门提交招股申请书,除了上述招股章程的内容以外,还要列出股票推销机构的名称及地点、开户银行的名称及地点、注册会计师证明等。

(3)主管部门同意颁发许可证后,公司与证券发行中介机构签订委托募集合同,内容包括推销募集方法、发行价格、推销股数、委托手续费等。

(4)投资者认购。公司或发行中介机构用广告或书面通知等方式招股,投资者通过公司及承销机构规定的方式认购股票。

(5)股票交割。投资者在认购以后,必须在规定的日期缴纳股金,才能领取股票,同样,发行者必须在认购后的规定日期交付所卖的股票,才能收受股金款,这种一手缴纳股金、一手交付股票的活动称之为交割。股票在交割的翌日产生效力。

(6)登记。股票交割后一定时期,公司董事会应向证券管理部门登记,内容包括发行总额和每股金额,募集期和股金收足日期,股东名单、公司董事和监事名单等,为日后增发新股和上市审查做准备。

2、公司增发股票的程序

(1)制定新股发行计划,拟订所发行股票的种类、发行方式和价格。

(2)形成董事会决议。

(3)向主管部门提交发行申请书,为认购者编制增股说明书。

(4)如果在现有股东之间进行分摊,则要冻结股东名簿,停止办理股票转让后的过户手续。

(5)签订委托推销合同。

(6)向现有股东发出通知或公告。

(7)股东认购或公开发行。

(8)股票交割。

(9)处理零股或失权股。

(10)向证券管理部门登记发行情况和结果。

分类标签: 股票 发行 认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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