加权平均条款的形式

加权平均条款的形式

加权平均条款有两种细分形式:广义加权平均和狭义加权平均,区别在于,对后轮融资时的已发行股份及其数量的定义。

1、广义加权平均条款是按完全稀释方式定义,即包括已发行的普通股、优先股可转换成的普通股、可以通过执行期权、认股权、有价证券等获得普通股数量。

2、狭义加权平均只计算已发行的可转换优先股能够转换的普通股数量,不计算普通股和其他可转换证券。

广义加权平均时,完全稀释的股份数量很重要,企业家要确认跟投资人的定义是一致的。相对而言,狭义加权平均方式对投资人更为有利,公式中不把普通股、期权及可转换证券计算在内,因此会使转换价格降低更多,导致在转换成普通股时,投资人获得的股份数量更多。

分类标签: 加权 普通股 平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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