林芝县

西藏自治区以毛纺为主的工业县与主要农林区,林芝地区辖县。位于自治区东部,雅鲁藏布江支流尼洋曲两岸,川藏公路经此。县城海拔3000米。面积1万平方公里,人口3.02万。县府驻普拉。林芝县于1960年由原足木宗东部、则拉宗东北部和德木宗合并建立,1964年又将雪巴宗并入。1983年归林芝地区管辖,地区行政公署驻八一镇。尼洋曲流域土地肥沃,气候温和,年均温8.5℃,最热月均温16.5℃。年降水量 654毫米。主要农作物有小麦、青稞、豌豆、油菜籽。果树有苹果、梨、核桃。云冷杉资源丰富,尼洋曲流域的巨柏是西藏特有的树种,一般高30米以上,1982年在巴结乡建立了自然保护区。巴结乡的一棵巨柏最粗胸径4.5米,树龄千年以上,为世界罕见。八一镇是西藏新兴工业城镇。全县工业多集中于此,主要有毛纺、造纸、火柴、印刷、电力、木材加工、机械维修、农机等。林芝毛纺厂是西藏第一座现代化毛纺厂,主要产品有呢绒、毛线、毛毯,销售自治区内外。县南本日山有吐蕃时期摩崖石刻。1956年和1977年先后在林芝附近发现新石器时代的古人类化石和古文化遗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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