睡眠障碍

睡眠量不正常以及睡眠中出现异学行为的表现,也是睡眠和觉醒正常节律性交替紊乱的表现。可由多种因素引起,常与躯体疾病有关。

正常人每隔24小时有一次觉醒与睡眠的节律性交替。睡眠可分为正相睡眠期(非快速眼动睡眠期NREM)和异相睡眠期(快速眼动睡眠期REM)。健康人睡眠开始于正相睡眠期,维持70~100分钟后转入异相睡眠期,再维持20~30分钟后又转入正相睡眠期,如此重复约4~6次。睡眠量常依年龄不同而异,新生儿需睡18~20小时,儿童12~14小时,成人7~9小时,老年人一般只需5~7小时。

对睡眠和睡眠障碍的研究,可追溯到19世纪。当时从因患脑炎而发生意识障碍的病案中发现,病变的定位不在大脑皮层而在脑干灰质,因而人们把脑干看成是维持意识的中心。其后从寻找睡眠中枢的研究发现,睡眠中枢在丘脑与延髓之间。И.Π.巴甫洛夫在实验中使狗丧失视、听、嗅觉,结果引起了长期睡眠,他认为感觉刺激的不断作用在维持觉醒状态有重要意义。20世纪40年代后,许多研究者发现,脑干网状结构上行性激活系统对维持觉醒有重要作用,如果该系统的非特异性冲动减弱,大脑皮层的紧张性就会下降而出现睡眠状态,因此他们把睡眠看作是该系统的被动抑制与觉醒的简单终结。60年代后的研究证明,桥脑中蓝斑和缝际核与REM的发生有关,而中脑的缝际核可能与NREM有关;缝际核含有5-羟色胺能神经元,蓝斑含有去甲肾上腺素能神经元,用化学方法使5-羟色胺增加或减少,可使NREM和REM易化或抑制;因此,5-羟色胺能神经元中枢通路可能与NREM的维持和REM的激发有关,而去甲肾上腺能神经元中枢通路可能与REM的维持与觉醒有关。

睡眠障碍表现为:

(1)睡眠量的不正常。可包括两类:一类是睡眠量过度增多,如因各种脑病、内分泌障碍、代谢异常引起的嗜睡状态或昏睡,以及因脑病变所引起的发作性睡病,这种睡病表现为经常出现短时间(一般不到15分钟)不可抗拒性的睡眠发作,往往伴有摔倒、睡眠瘫痪和入睡前幻觉等症状。另一类是睡眠量不足的失眠,整夜睡眠时间少于5小时,表现为入睡困难,浅睡,易醒或早醒等。失眠可由外界环境因素(室内光线过强、周围过多嘈音、值夜班、坐车船、刚到陌生的地方)、躯体因素(疼痛、瘙痒、剧烈咳嗽、睡前饮浓茶或咖啡、夜尿频繁或腹泻等)或心理因素(焦虑、恐惧、过度思念或兴奋)引起。一些疾病也常伴有失眠,如神经衰弱、焦虑、抑郁症等。

(2)睡眠中的发作性异常:指在睡眠中出现一些异常行为,如梦游症、梦呓(说梦话)、夜惊(在睡眠中突然骚动、惊叫、心跳加快、呼吸急促、全身出汗、定向错乱或出现幻觉)、梦魇(做恶梦)、磨牙、不自主笑、肌肉或肢体不自主跳动等。这些发作性异常行为不是出现在整夜睡眠中,而多是发生在一定的睡眠时期。例如,梦游和夜惊,多发生在正相睡眠的后期;而梦呓则多见于正相睡眠的中期,甚至是前期;磨牙、不自主笑、肌肉或肢体跳动等多见于正相睡眠的前期;梦魇多在异相睡眠期出现。

睡眠障碍,取心理治疗与药物治疗相配合的方法可改善一般,但由其他疾病引起者,则有赖于消除病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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