皇朝续文献通考

记述清朝典章制度的书籍。有三百二十卷本、四百卷本两种,清末民初刘锦藻撰。为《皇朝文献通考》续编本。初编时,记事起于乾隆五十一年(1786),迄于光绪三十年(1904),共三百二十卷。民国时又补光绪三十一年至宣统三年(1911)事八十卷。其门类除二十六门仍《皇朝文献通考》之旧外,又增外交、邮传(原称邮递)、实业、宪政四门。共三十门。门下子目亦多有更定,如征榷门增厘金、洋药;国用门增银行、海运、赀选;学校门增书院、图书、学堂;兵门增水师、海军、陆军、船政等。光绪三十一年曾刊行三百二十卷本(无实业、宪政二门)。民国时,商务印书馆又印四百卷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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