花山岩画

中国战国至东汉绘制在崖壁上的图画。在广西壮族自治区宁明县东南14.5公里花山屯北明江东岸(见图)。花山,壮语名为“岜来”,汉译为“有画的石山”。宋、明时代已有记录。50年代初期调查发现。1988年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务院公布为全国重点文物保护单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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画面临江,崖壁明显内斜。画面长约 172米,距江面最高约90余米,底部高出江面30米,距离山脚一级阶地 3~10米不等。绘画颜料是赭红色的赤铁矿粉,用动物脂肪稀释调匀,用草把或鸟羽直接刷绘在天然崖壁上。画法采用单一色块平涂法,只表现所画对象的外部轮廓,没有细部描绘。风格古朴,笔调粗犷,场面十分壮观。现存图像1900多个,包括人物、动物和器物 3类,以人物为主。人物只画出头、颈、躯体和四肢,无五官等细部。基本造型分正身和侧身两种。正身人像形体高大,最大的高达 2米以上,皆双臂向两侧平伸,曲肘上举,双腿叉开,屈膝半蹲,腰间横佩长刀或长剑。侧身人像数量众多,形体较小,多为双臂自胸前伸出上举,双腿前迈,面向一侧,作跳跃状(见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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动物图像主要是狗,皆侧向,作小跑状。器物图像主要有刀、剑、铜鼓、铜羊角钮钟。刀、剑一般佩带在正身人腰部。铜鼓数量多, 只画出鼓面, 有的鼓面中心有芒,个别鼓面侧边有耳。这些图像在画面上交错并存,组合成一个个单元,排满整幅画面。典型的组合是:以一个高大魁伟、身佩刀剑的正身人为中心,脚下有一狗,胯下或身旁置一面或数面铜鼓,四周或左右两侧有众多的形体矮小的侧身人。这些画面可能是一场祭祀活动仪式的记录,是巫术文化的遗迹。

岩画由于长期暴露,许多画像颜色逐渐减褪,模糊不清,有的画壁已崩落,现正在研究保护措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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