菲律宾独立宣言

1898年6月12日菲律宾革命政府宣告菲律宾独立的宣言。1898年春,菲律宾人民反对西班牙殖民者的斗争再次高涨。5月,菲律宾资产阶级革命领导人E.阿奎纳多由香港返回菲律宾,号召开展反西班牙的军事行动,宣布建立菲律宾专制政府(后改称革命政府)。在起义军的打击下,菲岛各地殖民政权机构迅速瓦解。革命政府委托军事和特别事务委员A.R.包蒂斯塔起草菲律宾独立宣言,并在6月12日甲米地大会上宣读。

独立宣言谴责西班牙殖民者背信弃义、非法侵占菲律宾。以菲律宾人民的名义庄严宣告:菲律宾已取得自由和独立,废除与西班牙之间的一切政治联系;菲律宾享有宣战、媾和、缔结商约和结盟以及每个独立国家都享有的进行其他事务活动的充分权力。

98名代表在宣言上签字,其中包括一名美军炮兵上校L.M.约翰逊。菲律宾独立宣言是菲律宾资产阶级革命的重要历史文件,有力地推动了反西班牙斗争的发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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