挫折

个体有目的的行为受到阻碍而产生的紧张状态与情绪反应。它必须包含以下因素:

(1)具有必要的动机和目的;

(2)有满足动机和达到目的的手段或行动;

(3)有挫折的情境;

(4)有对挫折情境的认知;

(5)有对挫折情境的认知而产生的紧张状态与情绪反应。

个体受到挫折后,对自身的行为会产生一定的影响。美国耶鲁大学心理学教授J.多拉德等人于1939年提出挫折一侵犯假说,揭示出个体的侵犯行为与其挫折感之间的关系。他们最初认为,个体所受到的任何挫折都必然导致侵犯行为。后来他们根据进一步研究的结果对上述理论作了一些修改,认为个体受到的挫折是否引发侵犯行为取决于下述4种因素:

(1)受挫折驱力的强弱;

(2)受挫折驱力的范围;

(3)以前是否经常遭受到挫折;

(4)因侵犯行为而可能受到惩罚的程度。

由挫折而导致的侵犯行为并非总是指向挫折制造者,侵犯的目标可以转移。当个体由于某种原因而不能对挫折制造者还击时,往往把侵犯目标指向其他的替代物。社会心理学称这种情形为目标转移。有的研究表明,相似性是目标转移的一个原则,即与挫折制造者相似的人,比较容易成为侵犯目标;另一个原则是受挫者寻求比自己弱小的人作为“替罪羊”,向其发泄挫折感。

分类标签: 社会学 挫折 侵犯 行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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