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华全国妇女联合会

中国共产党领导下的全国各族女职工、女农民、女知识分子和其他劳动妇女、拥护社会主义和拥护祖国统一的爱国妇女联合的群众组织。它是中国共产党联系广大妇女群众的桥梁和纽带,是人民政府的社会支柱。简称全国妇联。1949年4月成立,会址设在北京。原名中华全国民主妇女联合会,1957年9月中国妇女第三次全国代表大会决定,改名为中华人民共和国妇女联合会;1978年9月,中国妇女第四次全国代表大会决定,改称现名。该会的基本职能为,坚决贯彻执行宪法和法律的规定,代表和维护妇女儿童的合法权益,促进男女平等;抚育、培养、教育儿童少年健康成长,充分发挥妇女在建设社会主义物质文明和社会主义精神文明中的重大作用。

中华全国妇女联合会的最高权力机构是全国妇女代表大会。全国妇女代表大会闭会期间,由全国妇联执行委员会贯彻执行全国妇女代表大会的决议;讨论并决定妇女工作中的重大问题。全国妇联执行委员会选举产生全国妇联主席、副主席、常务委员。常务委员会是执行委员会闭会期间的领导机构。常务委员会下设书记处,主持日常工作。按国家的行政区划建立的地方各级妇女联合会,是其团体会员或基层组织。

中华全国妇女联合会第一届名誉主席宋庆龄、何香凝,主席蔡畅;第二届名誉主席宋庆龄、何香凝,主席蔡畅;第三届名誉主席宋庆龄、何香凝,主席蔡畅;第四届名誉主席宋庆龄、蔡畅、邓颖超,主席康克清;第五届主席康克清;第六届名誉主席康克清,主席陈慕华。

中华全国妇女联合会的机关报刊有《中国妇女》杂志(中文、英文)、《中国妇女报》;还有中国妇女出版社;在全国妇联领导下,负责培养妇女工作专门人才的学校为中国妇女管理干部学院。它的前身是全国妇联干部学校,创办于1949年8月,1987年8月改为现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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