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拼音]:jiage weifa xingwei [外文]:illegal activities relating to price 企业、事业单位及其他部门、个体工商业者违反国家价格法规的行为。 范围在中国,价格违法行为包括: (1)拒不执行国家定价收费标准的; (2)违反国家指导价的定价原则制定、调整商品价格和收费标准的; (3)抬级抬价、压级压价的; (4)违反规定将计划内生产资料转为计划外高价出售的; (5)将定量内供应城镇居民的商品按议价销售的; (6)违反规定层层加价销售商品的; (7)自立名目滥收费用的; (8)采取以次充好、短尺少秤、降低质量等手段,变相提高商品价格或收费标准的; (9)企业之间或者行业组织商定垄断价格的; (10)不执行提价申报制度的; (11)不按规定明码标价的; (12)泄露国家价格机密的; (13)越权定价的; (14)其他违反价格法规的行为。 分类价格违法行为可以分为两大类: (1)无非法所得的价格违法行为。包括:越权定价;抬级抬价抢购商品;泄露价格机密;不按规定执行明码标价等。 (2)有非法所得的价格违法行为。按1988年《国家物价局关于价格违法案件处理规定》,其非法所得金额的多少可分为:一般价格违法行为,非法所得金额在1000元以下;一般价格违法案件,非法所得金额在1000元以上、1万元以下;重大价格违法案件,非法所得金额在1万元以上。 价格违法案件审理物价检查机构审理价格违法案件遵循以下原则: (1)以事实为根据,以法律(包括法规和规章)为准绳; (2)实事求是,从客观实际出发; (3)严肃认真、慎重、区别对待; (4)民主与集中相结合,处理案件由集体审议决定; (5)惩罚与思想教育,查处与帮助改进工作相结合。 审理价格违法案件按下列程序进行: (1)立案; (2)调查; (3)定案处理; (4)执行; (5)结案; (6)备案。 审理价格违法案件的基本要求是: (1)事实清楚,要弄清违法的主体、时间、地点、行为、金额、主观心理状态、客观条件和后果,以便确定违法行为的法律责任; (2)证据确凿,各种书证、物证、视听材料、证人证言、当事人的陈述、鉴定结论、勘验笔录、现场笔录等必须真实可靠,不容抵赖和推翻; (3)定性准确,即适用的法律法规和规章要准确,政策法规没有明确规定的,不要贸然定性; (4)处理恰当,宽严要适度; (5)手续完备,需要当事人签字盖章的,需要填写法律文书的,需要物价检查所领导签字盖章的,需要有送达回证的等等,都必须按照有关规定履行手续。 处罚《中华人民共和国价格管理条例》规定,物价检查机构对价格违法行为应当根据其情节进行下列处罚: (1)通报批评; (2)责令将非法所得退还购买者或用户; (3)不能退还的非法所得由物价检查机构予以没收; (4)罚款; (5)提请工商行政管理机关吊销营业执照; (6)对企业、事业单位的直接责任人和主管人员处以罚款,并可建议有关部门给予处分。以上处罚,可以并处。 |